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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接《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命名市级“工人先锋号”决定》(厦工[2019]43号),我院教务处被厦门市总工会授予“工人先锋号”称号,受到上级表扬。
我院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运行与管理核心部门,班组认真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紧紧围绕“以德为先,以生为本,特色兴校,质量强校”办学理念,以创“一流工作、一流服务、一流业绩、一流班组”为目标,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。他们务实创新精神,得到了师生们广泛认可。
我院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,将不忘初心,励志前行,为教育事业不懈努力!
附:《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命名市级“工人先锋号”决定》文件
供稿:校工会